2023年7月14日下午,由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数字货币与加密资产”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陈胜博士)
会议邀请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法律总顾问刘岩、法律部高级金融部门专家陈珂、IMF法律部门高级顾问Marianne Bechara、金融部门专家Grace Jackson 一行参加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以及实务界的近3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伏军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陈胜博士共同主持。会议包含两个阶段,IMF法律总顾问刘岩老师一行与各位专家共同就主权数字货币与加密资产主题进行了充分地讨论研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法律总顾问刘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首先致辞,他对IMF刘岩总顾问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着重介绍了对外经贸大学与法学学科的发展历史。梅夏英院长对研讨会推动我国数字货币与加密货币的立法、行政及司法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评价,并祝愿研讨会取得丰硕学术成果。
(金融部门专家Grace Jackson)
会议第一阶段包括“IMF 在金融科技与数字货币方面的工作”、“央行数字货币:法律与金融”两个议题。在本阶段,刘岩总顾问介绍了IMF在数字货币方面的工作、主权数字货币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数字货币与国际私法以及数字货币在银行货币法方面的问题,并对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的实践和试点工作给予肯定。陈珂老师着重讨论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国际刑法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数字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义务和执法主管部门之间的有效国际合作。
(IMF法律部门高级顾问Marianne Bechara)
(法律部高级金融部门专家陈珂)
在与谈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提到了数字货币借鉴无纸化证券发展的可能性设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提出各国央行应该审慎地应对数字货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教授认为应更多的关注数字货币的私法引导;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强调了数字货币的产生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尹旭讲师介绍了人民大学进行的“批发型”数字货币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强调应思考比特币、数字货币发展的背后逻辑;北京大学法学院尚博文博士认为就隐私保护问题需寻找金融数据治理的法律基础;金融部门专家Grace Jackson认为,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和规范,各国难以对数字货币的规范达成一致,并认为应对数字货币的服务提供商加以限制;法律部门高级顾问Marianne Bechara则表达了对中国日后数字货币实践的关注和期待。
会议第二阶段就“加密货币资产前瞻:法律和金融诚信方面的考虑”议题展开讨论。刘岩老师介绍了IMF在加密资产方面的工作、加密资产的法律确定性和九大有效要素、加密资产监管过程中的挑战与瓶颈等问题。陈珂老师提到了加密资产相关的金融诚信、加密资产的国际管辖以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义务和监管问题。
与谈阶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金融战略与量化研究中心主任曹诗男教授结合中国现状分析了加密资产在中国受到的诸多限制及背后成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炳昊副教授则对加密资产的司法处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分析;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李晶讲师从宪法、行政法学的视角分析了数字货币的性质以及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之间的联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律师结合加密资产在中国的实践,介绍并讨论了虚拟货币、加密资产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定性及处罚等问题。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推动我国数字货币与加密货币的立法、行政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与会嘉宾都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金融北京校友会秘书长张勇及部分在京校友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与各位演讲嘉宾做了交流与互动。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附:四位嘉宾的中文简历
一、刘岩
现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法律总顾问,主要职责包括就成员国贷款、经济金融政策监督以及对成员国的技术援助提供法律咨询。刘岩女士目前主导基金组织在金融科技法律层面的工作,帮助成员国加强法律框架和金融业监管,并协助制定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以应对技术发展对国际金融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她同时负责法律部制定并执行基金组织贷款、主权债务重组、银行债务处置、公司、中小企业部门和个人破产改革以及债务执行等方面的政策。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的法律专家,刘岩女士经常在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和学术机构就国际金融的法律层面事务发表讲演及文章。
二、Marianne Bechar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门的高级顾问,负责协调该部门的金融科技工作,并就金融科技相关的法律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她还负责就与中央银行、支付系统和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相关的立法提供建议。在搬到美国之前,贝查拉女士曾是黎巴嫩中央银行的高级法律顾问。贝查拉女士获得了波士顿大学银行与金融法律硕士学位(LL.M)。她还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完成了金融科技和银行法基础课程。她持有纽约律师执照。
三、陈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门的高级金融部门专家,负责处理与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AML/CFT)相关的问题。自2011年加入IMF以来,她的工作涉及各种各样的国家,包括发达经济体、新兴市场、低收入国家和处于危机状态的国家,其工作内容涵盖了包括国家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政策、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受益所有权和政府治理等。在2021年南非AML/CFT框架综合评估项目中,Chen女士曾任职该项目副负责人。 在过去几年里,她一直积极参与着金融科技相关的工作,包括加密资产(或AML/CFT背景下所称的“虚拟资产”)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及附属内容。在担任IMF职位之前,陈女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2006-2011年)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004-2006年)就与AML/CFT相关的政策和监管问题进行工作。
四、Grace Jackson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门金融诚信小组的金融部门专家,负责在IMF支持的监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中进行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和扩散(AML/CFT)相关的工作。在加入IMF之前,她曾在爱尔兰中央银行担任高级AML/CFT主管,负责监管信贷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和扩散(AML/CFT)事务,并在国家和欧盟层面影响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和扩散政策的制定。她还曾在爱尔兰中央银行的银行监督检查部门担任检查员,并在银行监督国际银行部门担任主管。Jackson女士拥有爱尔兰法学士学位(LLB),商业法硕士学位(LLM),并是爱尔兰律师协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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